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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補助】管理學院執行教務處 EMI 雙語計畫經費-補助本國籍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)出國旅費

管理學院執行教務處EMI雙語計畫經費

補助本國籍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)出國旅費

本院獲校長支持,由教務處撥付EMI雙語教學專案計畫經費,補助本國學生出國之國外差旅相關費用,以加強院內學生與國際交流。

本補助分為以下兩類:

(一)出國參加國際研討會

(二)出國短期研修(研究或實習)

申請期限至115年11月30日,有意申請之同學,請於出國前1個月備妥相關文件,送交系辦游小姐處辦理。

壹、出國參加國際研討會

【應備文件】

一、雙語化學習計畫學生出國補助申請表(附件二)

二、研討會接受函(如論文接受通知、口頭/海報報告通知等)

三、研討會主辦單位之相關佐證資料,依下列規定辦理:

▍若該研討會由學校或學術機構主辦(或合辦):

該主辦學校/機構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。如有數個學校共同主辦,擇其一符合條件者即可:

  1. 學校/機構排名於QS或泰晤士高等教育(THE)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(U.S. News)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。
  2. 領域排名於QS或THE或U.S. News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,且該學校/機構排名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名。
  3. 屬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。
  4. 本院/系/所之簽約合作學校/機構,或具共同合作開設課程之學校/機構,且該學校/機構排名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名。
  5. 其他排名於QS世界大學排名第201至1000名之學校/機構,需專案說明該校之特殊性、於參與學生之學習意義及培育目的, 及其他利於審核(譬如該研討會之重要性、學術影響力、是否收錄於Scopus或EI等索引資料庫等)之相關文件,經校長簽准後方可補助。

▍若該研討會非由學校或學術機構主辦(例如由學會、專業協會或產業組織主辦):

申請人應檢附資料說明該研討會之重要性與學術影響力,例如:研討會歷史與規模、論文審查機制、是否收錄於Scopus或EI等索引資料庫、歷屆知名參與學者或機構等佐證。

四、行程表

五、預算相關佐證資料(如註冊費繳費頁面、機票費查詢頁面等)

六、請簡述預期學習/研究目標

【補助額度】

  1. 亞洲地區:最高新臺幣35,000元為原則。

(補助前往地區不包含中國大陸、香港及澳門。)

2.亞洲以外地區:最高新臺幣55,000元為原則。

貳、出國短期研修(研究或實習)

【應備文件】

一、雙語化學習計畫學生出國補助申請表(附件二)

二、接受函/核定函/邀請函

三、前往之海外學校/機構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:

條件同「壹、三」所列之1至5項。

四、研究或實習計畫書及接收單位介紹

五、行程表

六、預算相關佐證資料(如機票費查詢頁面等)

七、請簡述預期學習/研究目標

【補助額度】

1.亞洲地區:前兩週每週最高新臺幣14,000元,自第三週起每週新臺幣5,000元。

2.亞洲以外地區:前兩週每週最高新臺幣20,000元,自第三週起每週新臺幣7,000元。

參、共同注意事項

一、獲補助之學生須先行墊付出國相關費用,並於回國後15日內繳交「雙語化學習計畫學生出國補助成果報告」(附件三)及相關收據(憑證)辦理經費核銷。所有經費需於115年12月31日前核銷完畢。

二、如同時獲其他單位經費補助,請一併檢附核定清單(公文),以進行經費分攤。

三、如經費不足,將優先補助具Scopus或EI索引之國際研討會。

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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