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補助】管理學院執行教務處 EMI 雙語計畫經費-補助本國籍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)出國旅費
管理學院執行教務處EMI雙語計畫經費
補助本國籍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)出國旅費
本院獲校長支持,由教務處撥付EMI雙語教學專案計畫經費,補助本國學生出國之國外差旅相關費用,以加強院內學生與國際交流。
本補助分為以下兩類:
(一)出國參加國際研討會
(二)出國短期研修(研究或實習)
申請期限至115年11月30日,有意申請之同學,請於出國前1個月備妥相關文件,送交系辦游小姐處辦理。
壹、出國參加國際研討會
【應備文件】
一、雙語化學習計畫學生出國補助申請表(附件二)
二、研討會接受函(如論文接受通知、口頭/海報報告通知等)
三、研討會主辦單位之相關佐證資料,依下列規定辦理:
▍若該研討會由學校或學術機構主辦(或合辦):
該主辦學校/機構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。如有數個學校共同主辦,擇其一符合條件者即可:
- 學校/機構排名於QS或泰晤士高等教育(THE)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(U.S. News)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。
- 領域排名於QS或THE或U.S. News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,且該學校/機構排名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名。
- 屬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。
- 本院/系/所之簽約合作學校/機構,或具共同合作開設課程之學校/機構,且該學校/機構排名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名。
- 其他排名於QS世界大學排名第201至1000名之學校/機構,需專案說明該校之特殊性、於參與學生之學習意義及培育目的, 及其他利於審核(譬如該研討會之重要性、學術影響力、是否收錄於Scopus或EI等索引資料庫等)之相關文件,經校長簽准後方可補助。
▍若該研討會非由學校或學術機構主辦(例如由學會、專業協會或產業組織主辦):
申請人應檢附資料說明該研討會之重要性與學術影響力,例如:研討會歷史與規模、論文審查機制、是否收錄於Scopus或EI等索引資料庫、歷屆知名參與學者或機構等佐證。
四、行程表
五、預算相關佐證資料(如註冊費繳費頁面、機票費查詢頁面等)
六、請簡述預期學習/研究目標
【補助額度】
- 亞洲地區:最高新臺幣35,000元為原則。
(補助前往地區不包含中國大陸、香港及澳門。)
2.亞洲以外地區:最高新臺幣55,000元為原則。
貳、出國短期研修(研究或實習)
【應備文件】
一、雙語化學習計畫學生出國補助申請表(附件二)
二、接受函/核定函/邀請函
三、前往之海外學校/機構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:
條件同「壹、三」所列之1至5項。
四、研究或實習計畫書及接收單位介紹
五、行程表
六、預算相關佐證資料(如機票費查詢頁面等)
七、請簡述預期學習/研究目標
【補助額度】
1.亞洲地區:前兩週每週最高新臺幣14,000元,自第三週起每週新臺幣5,000元。
2.亞洲以外地區:前兩週每週最高新臺幣20,000元,自第三週起每週新臺幣7,000元。
參、共同注意事項
一、獲補助之學生須先行墊付出國相關費用,並於回國後15日內繳交「雙語化學習計畫學生出國補助成果報告」(附件三)及相關收據(憑證)辦理經費核銷。所有經費需於115年12月31日前核銷完畢。
二、如同時獲其他單位經費補助,請一併檢附核定清單(公文),以進行經費分攤。
三、如經費不足,將優先補助具Scopus或EI索引之國際研討會。
附件
